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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“长生房地产”杯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
2008-7-5 12:43:29

2008年“长生房地产”杯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

 

一、主办单位:广西区体育局   广西象棋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钦州市体育局   钦州象棋协会

三、协办单位:钦州长生房地产有限公司

四、竞赛日期及地点:

200873183钦州市举行。

五、参加单位和个人:

各市县、宁铁体育局、象棋协会,区内企事业单位、体协,广大象棋爱好者。

六、竞赛项目:

(一)成年组团体赛、个人赛(不受性别、年龄限制)。

(二)青少年组个人赛(不受性别限制)分为6个组,即:

1、幼儿组:200111以后出生; 

29岁组: 199911以后出生; 

3 11岁组:199711以后出生; 

413岁组:199511以后出生; 

515岁组:199311以后出生; 

616—18岁组:199011以后出生。 

七、竞赛办法:       

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》,采用电脑编排;        

2、采用积分编排制,男子(成年)组比赛11轮,青少年组比赛7轮;      

3成年组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,前六台要求计谱青少年组共用时间60分钟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;

4名次计算:采用队员总分制团体、个人一次进行。团体以名次分总和区分,多者列前,如名次分相等,则以最高名次分、次高名次分、犯规区分;个人名次以积分区分,多者列前,如积分相等,则以累进分、胜局、后手胜局、犯规区分。无法区分,则看上轮成绩积分、累进分比较,多者列前,如仍相同,逐轮往上类推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;

5、参赛棋手不足4人的队,不计算团体成绩,只计算个人成绩。
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        

1、成年组团体录取前6名,授予牌匾和颁发奖金;个人录取前8名,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;

2、青少年各组录取前3名,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;       

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评选办法另定。

九、参加办法:  

1、男子组团体每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,棋手4人;  

2、欢迎广大象棋爱好者报名参加男子组个人赛。青少年组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,否则不能参加比赛

3、成年组团体参赛交报名费300元,个人参赛交报名费30元;青少年均统一交报名费15元;所有人员食宿费自理,住宿每人35/天,全体参赛人员的住宿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,否则按弃权处理;  

4、各单位、个人接通知后须于628(过期不候)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寄(送)广西象棋协会谢云(地址:南宁市东葛路27号银宇大厦A121209室,邮编:530022,,电话传真:07715877071,手机:13117617285广西体彩中心钦州分中心(棋协)张珠滨地址:钦州市文峰南路120号,邮编:535000,电话传真0777—2873638,手机:13737775038),并请于730钦州市金湾大酒店(人民路13号,电话:07772886086)报到。

十、其他       

1、仲裁委员,正、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广西象棋协会指派,其余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调; 

2、组委会定于730晚上800召开领队会议,会后进行抽签,缺席者作弃权处理。
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在广西象棋协会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网友评论(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观点)
  塔矢亮    IP:123.131.76.*    2008-7-5 14:38:29
  2008年“长生房地产”杯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(此准) 发布时间 [2008-7-4 13:39:00] 2008年“长生房地产”杯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、主办单位:广西区体育局 广西象棋协会 二、承办单位:钦州市体育局 钦州市象棋协会 三、协办单位:钦州长生房地产有限公司 四、竞赛日期及地点: 2008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钦州市举行。 五、参加单位和个人: 各市县、宁铁体育局、象棋协会,区内企事业单位、体协,广大象棋爱好者。 六、竞赛项目: (一)成年组团体赛、个人赛(不受性别、年龄限制)。 (二)青少年组个人赛(不受性别限制)分为6个组,即: 1、幼儿组: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; 2、9岁组: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; 3、 11岁组: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; 4、13岁组: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; 5、15岁组: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; 6、16—18岁组: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 七、竞赛办法: 1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》,采用电脑编排; 2、采用积分编排制,男子(成年)组比赛11轮,青少年组比赛7轮; 3、成年组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,前六台要求计谱;青少年组共用时间60分钟,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; 4、名次计算:采用队员总分制团体、个人一次进行。团体以名次分总和区分,多者列前,如名次分相等,则以最高名次分、次高名次分、犯规区分;个人名次以积分区分,多者列前,如积分相等,则以累进分、胜局、后手胜局、犯规区分。无法区分,则看上轮成绩积分、累进分比较,多者列前,如仍相同,逐轮往上类推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; 5、参赛棋手不足4人的队,不计算团体成绩,只计算个人成绩。 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 1、成年组团体录取前6名,授予牌匾和颁发奖金;个人录取前8名,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; 2、青少年各组录取前3名,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; 3、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评选办法另定。 九、参加办法: 1、男子组团体每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,棋手4人; 2、欢迎广大象棋爱好者报名参加男子组个人赛。青少年组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,否则不能参加比赛; 3、成年组团体参赛交报名费300元,个人参赛交报名费30元;青少年均统一交报名费15元;所有人员食宿费自理,住宿每人35元/天,全体参赛人员的住宿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,否则按弃权处理; 4、各单位、个人接通知后须于7月28日(过期不候)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寄(送)广西象棋协会谢云(地址:南宁市东葛路27号银宇大厦A座12楼1209室,邮编:530022,,电话传真:0771—5877071,手机:13117617285)和广西体彩中心钦州分中心(棋协)张珠滨(地址:钦州市文峰南路120号,邮编:535000,电话传真:0777—2873638,手机:13737775038),并请于7月30日在钦州市金湾大酒店(人民路13号,电话:0777—2886086)报到。 十、其他 1、仲裁委员,正、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广西象棋协会指派,其余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调; 2、组委会定于7月30日晚上8:00召开领队会议,会后进行抽签,缺席者作弃权处理。 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在广西象棋协会 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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