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鄂尔多斯市迎奥运“万立杯”六省区中国象棋大奖赛竞赛规程 |
| 2008-6-19 18:16:54 |
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2008年7月2日至7月6日在东胜区文化馆举行 二、主办单位
鄂尔多斯市体育总会
三、承办单位
鄂尔多斯市万立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象棋协会
四、协办单位
内蒙古棋类协会 东胜区文化馆
五、赞助单位
鄂尔多斯市万立投资有限公司
六、参赛单位
内蒙古:呼市、包头、鄂尔多斯市、乌海市、乌兰察布市、赤峰市、巴彦淖尔市、伊泰集团、内蒙古棋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:石嘴山市、银川市 陕西省:西安市、榆林市、延安市、咸阳市、神木县 河北省:石家庄市、唐山市 甘肃省:兰州市、庆阳市 山西省:太原市、忻州市、阳泉市、晋中市、长治市、大同市
七、竞赛项目
中国象棋团体赛、中国象棋个人赛
八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4人(教练员可兼报运动员); (二)各单位限报1个队参加团体赛; (三)参加个人比赛报名人数不限、地区不限。
九、运动员资格
(一)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兼报个人项目; (二)参赛团体赛运动员户籍必须是参赛队所在省市地区(以身份证为准),男女不限,年龄不限。
十、竞赛办法:
(一)执行1999年国家象棋竞赛规则; (二)比赛采用60分钟包干制; (三)采用积分编排,比赛轮次视参赛队(人)数而定; (四)比赛实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竞赛方式; (五)参赛队员必须严格按照比赛规程执行; (六)遵守纪律、尊敬裁判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(一)团体赛取前三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 (二)个人赛取前十二名,颁发奖金及证书 1、第一名奖金8000元 2、第二名奖金5000元 3、第三名奖金3000元 4、第四名奖金1000元 5、第五——八名奖金500元 6、第九——十二名奖金200元 (三)团体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(颁发证书),个人设体育道德风尚2名(颁发证书及奖金200元)
十二、报名、报到时间及地点
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:2008年6月20日前,由参赛队所属地区体育总会统一报鄂尔多斯市体育总会; (二)报到时间和地点:2008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鼎悦大酒店(那日松北路,中心血站旁边)报到。 联系人:杨银平 15947595395 0477-8348935 刘彩霞 13847786636 0477-8338255(传) 万 勇 13947763126 15848571299
十三、经费
(一)各参赛队住宿费、交通费、医疗费等用自理,竞赛组织及裁判员、工作人员的补助和奖金全由大会承担; (二)大会统一安排食宿,标准:每人每天120元(住宿60元,伙食60元)。
十四、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
(一)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商定; (二)大会设仲裁委员会,其组织和职责范围根据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确实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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