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中国象棋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浙江省慈溪市体育局、慈溪市体育总会 慈溪市象棋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浙江省慈溪市洁达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、慈溪市第三实验小学慈溪市金山宾馆。
四、竞赛时间:2008年5月23日至29日
五、竞赛项目:男、女、个人比赛。
六、参赛资格:
(一)未获得象棋大师资格的选手;
(二)象棋各个等级棋手及爱好者
七、参加办法:
(一)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,适合此项运动;
(二)参赛棋手自由报名,报名费100元;
(三)参赛棋手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报名单和报名费交寄至:浙江省慈溪市乌山路255号工人文化宫一楼南区弈友俱乐部。 邮编:315300,手机:13806640953、0574---63818950传真:0574---63818950 或发E-mail至:heyuan_0323@163.com, QQ:306959735联系人:黄周平,何媛
(四)5月22日18:00时前报到,赴赛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;
(五)报到地点:男子组:浙江省慈溪市金山宾馆(浒山镇街道慈甬路23号0574---63915555)、女子组:浙江省慈溪市大桥宾馆(浒山镇街道团圈支路16弄18号0574----63894888)。
八、竞赛办法:(一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年象棋规则》;(二)男、女组均根据参赛人数确定比赛办法;(三)比赛时限:基本用时60分,每走一步加20秒。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(一)男子录取前12名,女子录取前8名。 1.男、女个人冠军如得分率达到或超过76%授予象棋大师称号。 2.男、女组2—8名获一级棋士称号;9—16名获二级棋士称号;男子17—32名获得三级棋士称号。
(二)男子组前12名和女子组前8名将获得参加本年度全国象棋锦标赛(个人)的比赛资格。
(三)奖金的分配原则:男子组:第1名10000元 第2名5000元 第3名3000元 第4-6名 1000元 第7-12名600元女子组:第1名5000元 第2名30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-8名600元十、
经费:
(一)参赛选手旅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(二)每人每天食宿费130元,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。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,参赛选手必须在大会食宿,否则不予报名参赛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。 |